按113年12月23日發布施行之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修正條文,自113年12月23日起取消出國停復保規定,本署自是日起,不受理停保。另113年12月22日(含)以前已辦理停保之保險對象,該次停保持續有效至返國之日辦理復保,復保後不再辦理停保,但出國未滿6個月返國者,應註銷停保及補繳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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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放寬之適用對象及縮短作業時間如下: (一) 開放現居國外且在臺設有戶籍之成年國人亦可線上申請,惟須返國親自持國民身分證正本臨櫃領照。 (二) 取消「最近10年內無遺失護照紀錄」之條件限制。 (三) 將原定作業天數由14個工作天縮短為10個工作天,惟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因考量郵寄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