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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原有戶籍之僑居國外人民如何申請印鑑證明?

受委任人應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印章、委任人印鑑章及由委任人所出具經我國駐外使領館或代辦機構驗證之委任書 (正本) ,委任書之委任事項,需明確載明辦理印鑑登記或印鑑變更或印鑑註銷及申請印鑑證明之份數。向委任人出國前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申請辦理。如委任書在大陸地區製作,應該經由海基會驗證始予採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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