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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條例及施行細則修正後,與外國人結婚,其配偶之姓氏應如何登記?

(一)依據修正後之姓名條例及施行細則規定:「有戶籍國民與外國人、無國籍人結婚,於辦理登記時,其配偶之中文姓氏,應符合我國國民使用姓名之習慣。」「…於辦理結婚登記時,應以書面確定其中文姓氏...。」 (二)準此,日後辦理結婚登記,其配偶姓氏要符合中文使用習慣且須本人以書面切結中文姓名,若本人未到場,應檢具委託書委託其配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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