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我們夫妻離婚後,想辦理小孩的「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請問要帶哪些證件?

1、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約定書(如離婚協議書上已有約定者,提憑離婚協議書即可)。
2、未成年子女戶口名簿。
3、行使負擔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者之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註: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以行使或負擔之一方或雙方為申請人。

  • 點閱次數:5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