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身分證(□雙方當事人)
- 印章(或本人簽名)
- 雙方當事人戶口名簿
- 照片1張(辦理本項登記需換發新式國民身分證,若身分證上之照片已逾2年者,請另備新規格照片1張。)
- 結婚書約(需當事人及證人2人以上簽名或蓋章,書約內容含姓名、出生日期、身分證字號『護照號碼或統一證號』、戶籍地址『國外居住地址』)
- 規費:換領身分證每張新臺幣50元。
*本檢查表僅供一般登記時,提供快速檢查應備文件使用。另有其他特殊情形者,請逕洽本所諮詢專線(082)363079,由專人為您詳細解說。
*因全國各鄉鎮市戶政事務所僅部分實施夜間延長上班,如涉及其他縣市戶役政資訊系統未同步開啟之戶籍事項,請先查詢該縣市戶政事務所夜間延長上班時間,或以電話向戶政事務所確認,以節省您寶貴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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