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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102-07-10
        本所原隸屬烈嶼鄉公所,僅設置戶籍員乙員,主任由鄉長兼任,戶政業務由村幹事協辦,迄民國六十一年為加強維護社會治安工作與警政革新,實施「戶警合一」體制,各鄉鎮戶政事務所隸屬金門縣警察局指揮,本所仍設置戶籍員乙員,主任由警察所長兼任,各村設戶籍申報站,由村幹事受理民眾各項戶籍申請案件。民國八十二年六月一日為因應戰地政務終止與地區解嚴,實施「戶警分立」,本所依組織規程正式成立戶政事務所,直屬縣政府民政處戶政科監督指揮,依法辦理有關戶政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