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烈嶼鄉戶政事務所 | 人口政策宣導 | 107-11-12 |
金門縣烈嶼鄉戶政事務所 | 戶政宣導 | 107-09-13 |
金門縣烈嶼鄉戶政事務所 | 自107年7月16日起,辦理出生登記可同時通報勞保局申請生育給付,或辦理死亡登記可同時通報勞保局申請家屬死亡給付,請多加利用 | 107-07-13 |
金門縣烈嶼鄉戶政事務所 | 防社不實認領:認領登記依民法第1065條第1項規定,須認領人(生父)與被認領人(非婚生子女)具親子血緣關係,倘當事人間無親子血緣關係,其認領登記因不符民法第1065條第1項所定要件而自始無效,依戶籍法第23條規定,該項登記應為撤銷。倘欲收養無親子血緣關係之他人子女,得依民法收養相關規定,向法院聲請認可後,以收養登記辦理。 | 107-03-12 |